泰安市住房公积金“零余额账户”管理改革成效显著
发布日期:2012-02-01 00:00 浏览次数:

2011年由于银行多次调息,原1年期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利率,低于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计息利率,出现了利率倒挂,造成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不同程度下降,我市若不实行“零余额账户”管理改革,住房公积金收益将亏损525万元。为应对这种变化,最大限度增加收益,我们认真研究,广泛调研,针对我市实际于2011年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公积金存款“零余额账户”管理办法,至2011年年底结账时,实现收益达9324万元,比上年增加4544万元,增长95%,一举扭亏为盈,成效显著。

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为:存款户每日清零,活期及时转存定期,设置调剂资金,资金分级核算集中管理。该办法的最大特点是:资金即时汇总,及时转存,保安全,高收益。2011年年末住房公积金5年期存款余额达295911万元,占存款余额的98%。因改变了存款模式,存款期限由1年期改为5年期,利率相应由2.5%增值5.5%,利差增大,存款利息收入上升,综合贷款利息收入,全年实现业务收入22180万元,扣除业务支出12856万元后,实现增值收益9324万元,比上年增加4544万元,增长95%。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经费后,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6209万元,可建廉租住房约633套或建公租房约842套,使住房公积金管理真正达到了“整体运作、分户管理、确保安全、明显增效”的目的。

这项管理制度改革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,住建部监管司《住房公积金简报》对我市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,省住建厅领导专程到我市进行了考察,省财政厅《财政情况》两次对我市的做法进行了推广,人民网、上海、重庆、大连等省内外公积金网站也进行了转载,河北、江苏、甘肃等省内外管理中心也通过不同方式考察借鉴了我市的做法,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产生了积极影响。

信息来源: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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