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2.14亿元
发布日期:2021-07-01 10:03 浏览次数:

6月30日,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计息工作顺利完成,共为全市6611个缴存单位的48.68万名缴存职工给付住房公积金利息2.14亿元。所结利息已全部记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350号令)和中国人民银行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印发的《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6〕43号)的规定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,按照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,目前人民银行挂牌的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.5%。计息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。

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查询年度结息情况,职工登录“手机公积金”APP,“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”微信公众号,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泰安站点公积金服务,“爱山东”APP,支付宝“市民中心”公积金,“泰好办”自助服务终端,泰安市各公积金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等,即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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