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紧紧围绕“安全、增值、服务”三大工作重点,坚持“法律、大局、风险、服务、创新、廉政”六种意识,积极防范化解资金风险问题。
建立健全审计制度 完善风险防控保障体系
中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,结合实际工作特点制定《中心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》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》等业务规范性文件资料,促进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制定各项检查制式标准,将检查完成的业务档案分别形成问题清单、内部审计报告及检查情况报告等业务资料,引导内审工作向薄弱环节延伸。
把好风险防控源头 深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
中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,采取针对性的重点抽取检查方式,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科室加强业务基础管理,对业务操作办法进行梳理更新,适时规范完善了业务前期受理流程。
按照中心业务抽查要求,中心对日常提取、贷款业务逐月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,截至9月,共抽查业务档案27061份,其中,贷款业务729 份、支取业务26332份,出具内部审计报告4份,提出意见建议15条。进一步明确受理、审核业务所需材料,规范业务办理要件的审核标准,保证所办理业务资料的完整清晰、真实。
中心充分运用电子稽查报告,详细掌握每期电子稽查报告内容及报告中各项问题的要点和疑点,做好分析判断和有关数据的筛查工作。准时将电子稽查报告反馈各业务科室,牵头做好报告的整改落实工作。
增强风险防控本领 不断强化审计学习培训
中心提升内审人员防范审计风险能力,组织内审人员参加全省“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能力和素质培训班”,使内审人员从理论上掌握审计的方法和技巧,更新审计理念,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。组织内审人员深入学习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《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》,不断充实内部审计手段,切实做好内部审计监督工作。
筑牢风险防控防线 确保揭示问题整改到位
中心内部审计工作在揭示问题的同时,更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,对审计查出的问题,形成问题清单、整改要求,逐项分解到有关科室或分支机构,明确整改责任主体,要求整改科学合理、分类施策;涉及体制机制或相关法规政策不完善的,提出深化改革、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。
中心加大审计整改检查信息化建设,依托大数据平台,借助中心政务服务系统,实现内部审计基础数据的收集与分析,统筹运用各种检查方式,综合各个检查数据,充分理用电子稽查报告和现场检查相结合,提升整改效果,实现审计整改标本兼治。
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推动审计成果转化
中心结合内部审计业务开展,进一步优化服务,加强与有关科室、分支机构间沟通联动,提高公积金工作服务质量,建立“内审业务座谈会”制度,由分管主任定期召开会议,围绕当期内审问题清单,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,通过这种面对面的方式,能更加深入的发现问题、查找不足,为更好开展风险防控工作开拓了思路。
中心及时与各业务科室及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探讨与交流,通过追踪落实审计结果,大力推进落实整改,更好地发挥督促、监督作用,促进业务工作规范运行。同时,按照《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》将每次结果纳入年终考核,把内部审计情况作为各业务科室、管理部、矿业集团分中心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,形成有效问责制度,不断提升审计成果转化成效,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