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向山东虎彩泰山印刷有限公司送达《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》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6-01-15 16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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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虎彩泰山印刷有限公司:
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规定足额为许文君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,因你单位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泰公积金限缴〔2025〕01032号《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》。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你单位应自本催缴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市直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。如你单位对补缴事宜有异议,请于收到本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。如无正当理由,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,我中心将按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2019年修订)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。
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
2026年1月15日
信息来源: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