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向泰安金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送达《投诉事项受理通知书》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6-03-11 15:48

泰安金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:

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规定足额为职工周昆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事项,因你单位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泰公积金限缴〔2026〕06001号《投诉事项受理通知书》。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要求责令你单位纠正违法行为,为职工周昆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。如无正当理由,拒不履行该义务的,本中心将按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2019年修订)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。

联系人:张文晶

联系电话:0538-5638696

联系地址:宁阳杏岗路与宁阳大道交汇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

附件: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事项受理通知书.pdf

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

2026年3月10日

信息来源: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