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5-17 18:34 浏览次数:

各管理部,分中心,各受委托银行:
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规定,自2024年5月18日起,调整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2024年5月1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。

二、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,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完善好贷款资料后,自5月18日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。

三、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法定利率执行,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。(详见附表)


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

2024年5月17日

附表:


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

现行利率

调整后利率

贷款期限

利率

贷款期限

利率

首套房

二套房

首套房

二套房

1-5年(含5年)


2.6%


3.025%

1-5年(含5年)


2.35%


2.775%

5年以上

3.1%

3.575%

5年以上

2.85%

3.325%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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